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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管理
水利部从1999年开始实施科技创新项目计划,在部领导与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计划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涌现出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水利科技的发展和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指明了前进方向。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在水利科技创新中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水利科技发展规划(2001~2010)》提出的目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是我们科技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

一、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特点

水利部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由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负责组织安排,并进行归口管理。主要分为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和指导性计划项目三大类。

1.项目管理原则

为使水利科技创新计划顺利实施,水利部于1999年11月发布了《水利部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了创新项目管理的有关原则,采取“自上而下”和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项目由部门选题,组织实施;面上项目主要由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重点支持水利部直属科研院所和流域机构的科研、生产单位,同时鼓励其他部门或行业单位与上述单位联合申报,以实现多学科、跨行业、跨领域的联合攻关,力争获得高水平的科技成果。按照申报、评审、立项、检查、验收等五个工作程序,对科技创新项目实行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

2.项目申报、评审和立项

重点项目是在紧紧围绕水利建设和水利科技发展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专家意见,设定研究内容,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自由申请项目根据当年公布的项目指南,通过水利科技信息网进行申报。申请项目经过专家评议后,由主管部门批准立项。

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程序与自由申请项目相同,由于项目经费自筹,立项时资金标准可适当放宽。

3.项目检查和验收

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是

重点项目3年,自由申请项目和指导性计划项目2年。在项目研究期间,对重点项目进行中间评估,对其他项目进行年度检查,以及时了解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予调整和解决。

创新项目完成后,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组织专家验收。对没按时完成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按调整后的计划执行。

二、科技创新项目取得一批成果

创新是科技发展的重要内涵,也是科技发展的永恒主题。在技术创新的主旋律下,科技创新项目计划依据《水利科技发展规划(2001~2010)》,紧密围绕水利建设和水利科技发展的热点、难点和中心工作,不断探索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模型,创造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4年来设立了100多个项目。研究范围涵盖了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合理配置、防灾减灾、水环境与生态问题、以节水灌溉为中心的农田水利、河湖整治、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土保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水利科技问题、高新技术应用等十大领域,涉及到50多个研究方向。一批科研课题陆续完成,在防洪减灾战略与策略研究、水污染成因分析及防治对策研究、农业高效用水管理技术研究、信息技术应用、测控技术开发与研究、3S技术应用等研究方面,取得了成绩,对促进水利现代化发挥了较好的科技支撑作用。例如“官厅水库流域水质改善总体技术方案研究”课题,针对流域污染成因开展研究,通过分析诊断,揭示了流域水污染的时空分布特点和成因,指出了改善流域水质工作的主要方向与重点区域,探索了流域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提出了流域污染治理工程的总体思路和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组织管理及法规建议。该成果为实现国务院批复的《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中提出的“综合治理官厅水库,恢复官厅水库饮用水源功能”这一重要任务和目标提供了技术支撑。“我国防洪安全保障体系与洪水风险管理的基础研究”课题,在灾害双重属性

概念的基础上,对中国古代治水思想和美国等国外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结合我国防洪实际和特定的自然地理条件,从科学和哲学的角度对我国治水方略做了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我国社会化防洪减灾体系的框架和增强社会适度承受水灾风险和水灾损失的能力、减少防洪工程建设的负效应和政策措施建议;对洪水风险管理的理论进行了探讨,其成果对于指导我国治水方略的调整与完善防洪体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三、关于科技创新的初步思考与建议

1.选题立项要突出重点

把握机遇,抓住当前水利建设和水利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科技问题,做好选题立项工作是实施科技创新计划的首要任务。在选题立项时,既要高度重视前瞻性、战略性的应用基础研究,又要紧紧围绕水利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在考虑研究内容的深度、广度,预期成果的实用性,成果推广转化的可行性的同时,还应对所投入的研究经费进行科学的评估。要利用有限的资金,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突出重点、难点问题,对于一些重点项目可以采取分年度资助的办法,使课题全面、深入地研究下去。

2.严格把好项目审查关

科技创新项目分为模仿创新、自主创新与合作创新三种。模仿创新是在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是投资少、风险小、周期短、应用快的一种创新。有条件的应当多搞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特别是与有关行业合作研究创新)。对于每个项目都要分析它属于哪种创新,采取的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有哪些创新之处,研究成果的实用程度和在市场上的推广价值如何,对于在低水平上重复劳动的项目要坚决废止。因此在项目审批时一定要严格把关,签订合同时必须认真审查每一项条款,做到 “研究内容突出重点,预期成果切实可行,考核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这样做不仅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基础,而且为日后的项目检查、验收和推广应用做好了准备。

3.坚持项目招标投标制

在水利科技上实行招标投标制,对科技项目的选定有着重要

的现实意义。在2003年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的组织选题中,国科司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邀请有关专家就当前水利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站在进一步提高水利科技水平的高度,从前瞻性、战略性的角度出发,结合当前急需解决的科技问题,选定了一批既理论联系实际,又能够使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在实际中加以验证的研究课题,并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组织,真正实现了重点项目“围绕中心任务,总结科学问题,招标投标机制,项目合同管理”的运行模式。

4.增设青年研究项目

青年是创新出成果的最佳年龄,是实现水利现代化、开创中国水利新纪元的中坚力量。为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跨世纪优秀水利学术带头人,国科司决定在2003年科技创新项目中单列青年研究专题项目,力争培养锻炼出一批新时期的“大禹”和“李仪祉”,使我国水利科技尽快走向世界前列。

5.进一步加大项目管理力度

在项目管理方面,无论是项目申报、评审,还是合同签订、检查、验收,都应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以严肃、认真、负责的精神,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及时解决创新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工作进入科学、规范、系统的良性运行轨道。

要做好项目验收和加强指导性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制订相关规定和管理条例,旨在加强创新计划的宏观管理,客观评估创新项目计划的实施进展状况,以提高创新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性。

建议改变现在“一次拨付”的拨款方式,采用分年度拨款,利用经济杠杆,对项目进行有机调控。这样不仅可以促使创新项目计划顺利实施,而且还可以避免因不能完成任务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6.争取更多的水利科技投入

总结经验,展望未来,水利科技创新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水利事业的长足进展,对水利科技的需求越来越大,水利科技研究的投资也应该

越来越多。但是从目前每年的1000万元科技创新投资规模来看,与水利建设投资相比,显得十分不相称。一个自由申请项目一般只资助15万~40万元,重点项目也仅为50万~100万元。由于经费所限,研究内容只能压缩、减少,一些课题不能深入地研究下去,一些较好的项目因资金短缺不能立项开展研究。为了解决资金不足这个问题,建议:一是领导要高度重视,尽量增加水利科技项目投入;二是在南水北调等工程建设计划中,专列科技创新项目投入;三是有关企业和创新技术需求单位增加投入;四是合作单位增加投入;五是项目主管单位和主管人员主动争取社会各方投入;六是对于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试行贴息贷款的办法,由主管单位贴息,项目受益单位还款。

7.增强科技人员的责任感

为保证科技创新项目顺利实施,提高科研成果水平,应该在加大项目管理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增强科研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事求是、坚忍不拔地进行科学研究,力争拿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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