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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营销与个人关系

当传媒从业人员将自己与客户的关系定性在私人层面,那么媒体的客户关系管理就无从谈起。
  刚接触广告行业的时候,杂志社的老业务员们曾这样教育我,“如果有一天你离开这里,但是你能够把你的客户带到另外一个地方,那么你就是一个成功的广告员”。
  作为这个行业的新兵,我有幸与这些老业务员们一块跑客户,跑的次数多了,也总结了一些规律性的东西。第一次见客户,老业务员们与客户聊天的过程中,介绍杂志的时间占到50%,其余的时间在“拉关系”;第二次见面,介绍杂志的时间降到30%,剩余的时间开始“套交情”;以此类推,越到最后,拜访客户实际上变为个人私访。一切工作的核心围绕着做关系,无论是兴趣爱好、礼品赠送还是私人交往等等,总之是无所不用其极。
  在传媒界,广告部门通过高提成来刺激业务员进行广告营销已经屡见不鲜,尤其在新刊当中。但是,媒体在推行激励机制的同时,却没有进行相关的营销机制上的支持,导致媒体广告部几乎百分百单兵作战。单兵作战的最严重后果就是媒体营销资源的经常性流失,因为某一个人的离职;其次就是客户开拓的停滞,因为某个人无法处理某一个客户,但新的人员又不能进行补充。
  事实证明,个人关系仅仅是促成广告合作的一个环节,但不是全部。我们尝试着把广告营销分成两部分:组织营销和个人关系。组织营销包括媒体——广告公司,媒体——直接客户,着重于组织之间的关系处理;个人关系则包括业务员——广告公司购买、计划人员,业务员——直接客户市场、公关部人员;着重于处理相关人员之间关系处理。
  组织营销可以分解为a、b、c、d四个环节,分别对应品牌、发行、采访以及组织层面的关系营销;个人关系则根据不同的对象,在收集足够信息的基础上采取相对应的手法,包括赠送符合个人爱好的礼品、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陪聊、回扣等等。
  当业务员进行广告推广的时候,个人关系仅仅是一种营销手法,这种手法更多的基于媒体组织营销的四个环节,而不是单兵作战。
  当然也有极端的做法,也可以说是一种捷径。当个人关系做到极端的时候,有可能替代其他因素的存在。我有一个朋友,通过高层公关与某一个广告公司的老总建立很好的私人关系,按照他的说法,无论明年他去什么媒体,那么这个广告公司的客户当将向他投放广告,而不是他所在的这个媒体。还有就是广告界的牛人冯中华,据说他已经把客户关系处理做到相当高的层次,虽然没有亲眼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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