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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国学激励人才

        三国时代人才风景蔚为壮观,不但因为人才众多,各擅专长,还因为人才的聚合与流动,成为一个动荡时代特有的现象。在那个时候,群雄千方百计地在发掘人才,可说是搜罗将尽,被埋没的不多。同时在诸侯并吞的过程中,雄才大略者不仅注重于土地的得失,更看重于人才的得失。在乱世中,使用人才的前提在于延揽人才,因为没有一个有权威的政治机构来举行县考、乡试、会试、殿试;而延揽人才的前后又存在着如何鉴别人才、人尽其用的难题;最后使用人才还存在着激励人才的难题。这里,我们来看看三国是如何激励人才的。

    战国时秦国商鞅变法,法令初颁时恐人民不尊,立三丈之木于南门,宣称若能搬出北门者赏五十金,众皆不信。有一人试行搬木,商鞅果然依令照赏,于是人人皆信其法。

    出将入相之人,外统千军万马,内御群臣百姓,必须言必行,行必果,才能有威信,在用人之际才能一呼百诺。诸葛亮真正做到了这点。当诸葛亮再次北伐,魏明帝曹睿亲自驾临长安,命司马懿及张郃率领三十余万雍谅劲卒潜伏攻打剑阁。诸葛亮当时屯兵祁山,手下只有八万军卒。适逢预定换兵之日已到,八万中有一半马上就要调回内地修整,而当时汉中新兵还在路上,尚未到达。参军们都建议值大兵临近之时,应该将该轮换的兵士留下来一个月,以壮军威。诸葛亮却说:“带兵打战,以信为本。该走的人现在已归心似箭,整装待发,他们的妻子都傍门望归,怎么能因为敌人来攻击就对下失去信义呢?”于是发布命令让该走的士兵按时离去。可是士兵们听到丞相如此信守诺言,各自感激,都不愿走,反而踊跃请战,愿意一死以报丞相相待之恩。于是兵士用力,临战之日莫不拔刃争先,以一当十,杀张郃,却司马懿,一战大胜,都是得益于孔明以“信”治军。假使当时主将不守信用,将该掉换的兵士强行留下,军中必离心离德,士气低迷,未战已败了。

    信然诺与平赏罚是分不开的。赏罚公平,主将

才能有威信。蜀平之后,晋文帝司马炎问蜀汉降臣樊建,诸葛亮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樊建回答说:“(诸葛亮)闻恶必改,而不矜过;赏罚之信,足感神明。”诸葛亮在刘备死后做了十一年的丞相,手握生杀大权,赏罚出于一心,他究竟是怎样做到持身以正,不偏不倚的呢?听其言,观其行,不妨从他的著作论说和政例上进行观摩和学习。     诸葛亮在所著的《便宜十六策-赏罚篇》中说:“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简而言之,一碗水要端平。陈寿评诸葛亮:“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陈寿本人与诸葛亮也有介蒂,他的这一评语应是极为中肯。但他只讲到了“个人的亲仇”这一层,诸葛亮执行法令,处置赏罚,不仅不避个人亲仇,也不顾及其他任何因公因私的借口。 

    以诸葛亮斩马谡为例。今人看来,诸葛亮不应该斩马谡有二:于私,平素诸葛亮非常器重马谡,“每引见谈论,自昼达夜”;于公,马谡熟读兵书战策,每有良谋美计,是个人才。当时蒋琬就曾为马谡被斩一事不解,而对诸葛亮说平定天下正需要这样的智谋之士,因一次失误而杀了他,岂不是使亲者痛,仇者快?而诸葛亮却流泪回答道:“孙武之所以能制胜于天下,乃是由于他用法严明。” 言下之意,无论是出于私意还是马谡个人的才干,都无法使他免罪;法令面前人人平等,不能为有才者废。诸葛亮不但斩了马谡,也深究自己无知人之明,乃至用人不当,误了国事,上表罪己,自贬三级。

    试想如果马谡在曹操手下,犯了“失街亭”之类的过错也许就能免于一死吧。曹操并不吝于赏赐,但善于以 “怀惭术”驭人,对臣属的过失总是网开一面,更惶论有才之士了。曹操对沙场“败军之将”,从不施以重罚,总是轻轻一

句“胜负乃兵家常事耳” ,揭过不提。捉到了背叛过他的魏种也不杀,“唯其才耳”。以马谡之才,曹操应能爱惜而不会正以军法。

    为何同为用人大家,对赏罚处置却可能出现截然相反的结果呢?到底哪一种处理方式才是正确的呢?这是因为曹操本身就是一家君主,他之治天下乃是“家天下”,在他看来,国法不外乎人情,法外施恩,赦免几员罪将,更能换来他们对自己的尽忠效命,又何乐而不为呢?而诸葛亮虽贵为丞相,毕竟还是人臣,他执行法令,并非要求属下对他个人效忠,也就谈不上什么“法外施恩”,因而他之治天下乃是“公天下”。他身为群臣表率,辅佐汉室,岂能“因私废公”,又岂能“因才废法”?法令一废,政令则不行;先例一开,将来人人援引为例,叫他如何号令部属,令行禁止呢?立场不同,所以观点不同,所以举措不同,这正是诸葛亮不同于曹操之处;也正是职业经理人不同于企业所有人之处。

    曹操也并非一味姑息,他也曾有“割发代首”的壮举,但不可否认的是,曹操执行法令有更多的权术成分在内,而相比较之下,诸葛亮的法令之严,赏罚之信,当时无出其右。这也是当时弱蜀能同吴、魏相抗衡的道理之一吧?

    诸葛亮在《便宜十六策-赏罚篇》中又提到:“赏罚不曲,则人死服……故人君先募而后赏,先令而后诛,则人亲附,畏而爱之,不令而行。”即:赏罚如果公平,不是冤枉的话,那么受罚者即使受到再大的处罚,也会心悦诚服。那怎样做到赏罚公正呢?在赏罚之前,先要发出教令,使人们知道:做什么样的事会得到赏赐,做什么样的事会受到处罚,然后根据实际结果依言而行,长此以往,人们就会明白施令者要求的是什么,不需要

教令也能做得很好了。因而诸葛亮在从事重要的军事行动之前,总是要求主将立下“军令状”,这就是以后借以评判赏罚的依据。现在企业,也应该严格地依照“预算表”作为“军令状”来明确赏罚。

    诸葛亮在军务政务上是严格按照他所说的去做的。李严(又名李平)原是刘璋的成都令,后与诸葛亮同为刘备的托孤重臣。诸葛亮北伐之初,想委署李严管理汉中地区,并督运粮草。于是先采取褒奖的方法,举荐李严之子李丰为江州都督督军,并让李严担任中都护,主持后方事务。当诸葛亮四出祁山之时,正值秋夏之交,天阴多雨,李严运粮不继,便写信给诸葛亮要求退兵。当诸葛亮返回之际,李严害怕因督粮不力而受罚,反而上表说:“军粮充足,大军退兵是为了诱敌深入。”诸葛亮拿出他前后所写的书信对质,李严无话可说,只好服罪。于是诸葛亮上表弹劾李严,李严遂被贬为平民。李严的兒子李丰并没有受到连坐,诸葛亮还写信给他,要他劝慰他的父亲,只要李严能思过悔改,不难被重新启用。但很快诸葛亮在五丈原病逝,李严本来一心期待有朝一日诸葛亮能再用到自己,当他听到诸葛亮逝世的消息之后,估料其他当政者不会重新启用自己,遂激愤发病而死。

    看来诸葛亮要一个人为之尽力,先给予“赏”,然后提出要求,如其行为不当,在依据实际情况加以处罚,使得受罚之人心服口服。这就是“赏罚不曲,则人死服”的体现吧?史家习凿齿对诸葛亮的刑名评价很高:“昔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没齿无怨言,圣人以为难。诸葛武侯之使廖立垂泣,李平致死,岂徒无怨言而已哉!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明而丑者忘怒。水镜之所以能穷物而无怨者,以其无私也。水镜无私,犹以免谤,况大人君子怀乐生之心,流矜恕之德,法行于不可不用,刑加乎自犯之罪,爵之而非私,诛之而不怒,天下有不服者乎?诸葛亮可谓能用刑矣,自秦汉以来未之有也。”

    信然诺,平赏罚,说易行难。如果用人者在每一件小事上都力求做到这一点,并以身作则,身为表率;则赏罚不公所引起的私下怨恨的声音必会减少;“将之所麾,莫不心移;将之所指,莫不前死”的士气必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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