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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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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创新」一词逐渐深植在人们心中,举凡管理创新,组织创新,策略创新,美工创新,设计创新等等,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凡是想要改革,都与「创新」脱离不了关系,但想要测量创新影响的大小以了解其重要性,碍於量化的困难,目前只能以「技术创新」来深入探讨.
  技术创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一个经济范畴的概念,它指的是与新技术(含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生产及其商业化应用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技术创新主要有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两种类型,同时它还涉及管理方式及其手段的变革.通俗地说,技术创新是以新技术(全新的或改进的)为手段并用以创造新的经济价值的一种商业活动, 它是新技术的首次商业化应用.例如,电脑,"随身听"的产生及其首次投放市场,转炉炼钢,浮法生产玻璃技术在生产中的首次应用都是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具有三个鲜明的特徵:一是强调市场实现程度和获得商业利益是检验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二是强调从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到首次商业化应用是一个系统工程;三是强调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在技术进步,经济增长过程中,技术创新有着十分突出的地位.因为科学技术要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必须从知识形态转化为物质形态,从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而这一转化,正是在技术创新这一环节中实现的.技术创新实现了经济与技术的结合,因此,技术创新是技术进步的核心.
  以电子业为例来说明,技术创新使日本重生.八十年代末期,日本电子产业陆续将中低价位产品的生产外移到东南亚,高阶和内销的产品才留在日本国内生产.可是九十年代日本电子产业却是一片萧条,产业外移并无助於日本竞争力的提升.以CRT为例,日本早在华映之前,就外移至印尼,还是无法力挽回占有率流失的颓势,后来华映在印尼厂的生产比重拉高后,情势更加明显.因此问题不在生产是否外移,而是在於其封闭的心态,从设计,生产到行销一手全揽,不愿意谈合作,也无意释放技术,无法从整体产业结构中,思索何者该坚持不放,何者该藉由与海外的合作弥补自身的弱点.然经九十年代的痛苦教训之后,日本业界在跨世纪的时期展现了企图心与新观念.在全球电子产业提早在2000年第3季末步入寒冬之际,唯有Sony的PS2在美欧两地热卖,且供不应求.日本业界已经在九十年代末期开始调整心态,将DRAM和LCD技术外放给台湾,并和台湾的晶圆代工,IC专业设计公司有很好的互动.日本电子业能有如此成就,其原因不外於其渐渐着重於技术创新,此更显示技术创新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基於竞争力渐强,转型至创新是台湾厂商不得不走的路.模仿是一个比较简单的工作,风险小,成功的机率较大.台湾逐渐脱离模仿阶段而进入创新阶段, 也等於说是由一个比较有保障的环境,进入一个不确定性高的环境.特别是在进入初期,厂商必须要学习如何将创新的产品与技术商品化,以及如何有效开发出符合市场需要的新产品等.这对一向依赖模仿先进国家技术与先进国家销售市场的台湾厂商而言,自主开发新技术与新产品是一项很大的挑战,但是台湾不能不去面对这项挑战.
  这样蜕变的过程中,经济衰退是必须付出的成本,这是台湾厂商脱离安逸的模仿环境,学习适应以自主创新的去开拓市场所要付出的代价.此时, 衰退会发生在旧有技术产品已不符市场需要或已不具竞争力,但又无法及时开发出新技术或产品,或虽有创新但尚无法为市场所接受.特别是遇到经济不景气时,市场将倾向於保守,对新产品的接受程度将会降低.此时旧产品技术已不具竞争力,新的创新又无法适时接棒,经济衰退是很可能发生的.
  这波经济衰退对台湾转型至创新而言是必经的路程.就像东亚金融危机为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带来金融改革的契机,经济衰退也带给台湾一个自我检视的机会.没有衰退的压力与威胁,台湾产业就不会竭尽全力於升级与转型,也就不会有另一波的高速成长.
  以上述的背景来看,在这期间,台湾要抛弃以往模仿的心态,习惯以不断的创新作为竞争力的来源.那麽什麽时候才算适应期结束答案是:一直要到追求创新的技术与产品成为普遍的实践,且源源不绝的创新都能在适当的时机接替旧有技术与产品,而不致在市场上发生青黄不接的情形时.因此,基於技术创新的日渐重要性,许多国家早已开始实施技术创新调查,以期了解各国技术创新的程度及企业需要的帮助.
  国际间在1990年首先由欧体发起区域创新调查(Community Innovation Survey,CIS),其主要目的在搜集其会员国之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之投入,产出与其效益等资料,希望透过调查结果之分析可以对於新技术之扩散与创新政策之成效有所了解.目前欧盟已进行了三次创新调查,且正着手规划第四次创新调查(CIS4).OECD也依其实施经验,共同制订了奥斯陆手册(Oslo Manual)作为创新调查的标准规范.有鉴於我国过去未有创新调查相关经验,国科会广泛搜集国际经验,产业界反应以及规划最适实施方式,於2001年和经济部共同出资实施「台湾地区技术创新调查试办计划」.
  以下针对奥斯陆手册对於技术创新之定义,概要叙述如下:
  一,技术创新:
  产品或制程技术创新(Technological Product and Process, TTP)指已经采用技术上全新产品或制程或有显着技术改良的产品或制程.所谓采用是指已经推出市场(针对产品)或者已经应用到生产制程(指制程).技术创新包含一连串与科学,技术,组织,财务和商业相关的活动.技术创新企业是指在调查期间,已采用过技术上全新(或改良)的产品或制程的企业.
  产品或制程对某一企业来说,必须是全新的(或大幅改良),是最低的门槛,不一定要全世界.
  二,技术创新主要内容:
  技术创新可区分产品和制程,以及创新的幅度.
  1.产品技术创新:
  「产品」泛指货品及服务.产品技术创新有两种:技术新产品,技术上大幅改良产品.产品技术创新是指产品在技术上的特性或用途已经明显改变,可以透过革命性新技术,或是利用现有技术去发展新用途,以及应用新知识产生的结果.
  技术大幅改良产品则是指显着改良或提升现有产品的性能.使用高效能零件或配备后,一项简单的产品就能达到改良的目的(所谓的改良是指让产品发挥更大的效用或是降低生产成本),或是由许多复杂辅助零件组成的产品,透过部分技术的改变,也能达到改良的目的.
  技术大幅改良产品对企业的影响有大亦有小,厨具以塑胶取代金属便是使用高效能的零件的例子,ABS煞车系统-改变汽车原有部分技术或辅助零件则是改变部分技术的例子.
  2.制程技术创新:
  制程技术创新是指采用技术上全新或是显着改良过的生产方式(production methods)或运送方式.例如:生产设备或生产组织的改变或上述两者同时发生,或者应用新知识来产生改变.制程创新也包括因为生产或运送技术创新(或改良)的产品,但限於旧有生产方式无法应付而开发之新制程或是增进既有产品的生产效率或运送效率而开发之新制程.
  强调「技术」创新的理由在於技术上的较容易量化测量与调查,但是量化的动作以及区分创新产品及制程对於许多的服务业而言是较困难的,因此特举出一些服务业创新范例,见栏一.
  栏一,服务业创新范例
  工具,仪器,设备批发(供应)业
  设立免费服务网页,提供产品讯息及其他功能.
  将客户的产品型录利用数位扫瞄或烧录图像压在CD中,以便与产品讯息与价目表的作业系统连接.
  新资料处理系统.
  陆路运输业
  透过行动电话指示货车司机路线,因此客户对收货地点有更多选择.
  利用新的电子地图系统,让货车司机选择最近的路线.
  引进八货柜拖车,取代四货柜拖车.
  邮政与通讯业者
  引进电子传输系统.
  简化通讯网络,使用自动化的转接中心,减少通讯网络转接的层数.
  银行业
  引进智慧卡与多功能金融卡.
  透过电脑终端机,让客户二十四小时使用相同服务之无人银行.
  客户在家中透过电话,使用各项金融交易服务.
  使用光学字元读取机(OCR)取代扫瞄器.
  「无纸」办公室(所有文件扫瞄入电脑).
  电脑软体顾问与供应业
  设计各种套装软体,提供各种技术或协助支援.
  引进多媒体软体教学系统,取代传统老师.
  利用物件导向(object-oriented)程式设计技术,发展资料自动处理系统.
  发展新的计画管理(project management)系统.
  透过电脑辅助系统(CAD)开发新应用程式.
  技术顾问业
  开发将湖水净化成饮用水的新方法.
  开发新型「物件控管系统」(supply control system),使客户确保承包商运送的货符合下单规格.
  制定符合工安的施工标准,在住宅高密度地区作业,不会损害周围的建筑物.
  广告和企划公司
  开发顾客名单光碟,可随时增补及传输资料及抓取资料之功能.
  寄发已贴好名条的客户广告传单.
  制定追踪传单寄送过程,透过电话确定是否收到广告传单.
  提供软体程式给客户,利用统计资料库分析资料.
  由奥斯陆手册所定义的技术创新可知其定义之严谨,但也可发现服务业之技术创新调查实施有其一定的困难度,因此许多国家交换其心得意见,以提供修订奥斯陆手册之依据,期许调查结果更加精准及减少实行困难度.兹将台湾地区第一次技术创新调查(Taiwa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Survey 1,TTIS-1)结果摘要如下:
  在此次技术创新调查中,最为重要的观念为七项经费的使用状况:企业为了推出技术上新(或大幅改良)产品,或使用技术上新(或大幅改良)制程,必须投入经费进行下列七项技术创新活动中至少一项:
  公司内的研发活动(R&D)
  委托其他单位的研发活动
  取得无形(不具体)的技术
  取得有形(具体)的技术
  专门为开发技术上新产品或制程而从事之人员培训活动
  专门为推出技术上新产品而从事之行销活动
  专门为技术上新产品或制程而从事之设计,生产或运送等其他准备工作
  其中前四项为新技术的来源,后三项则为企业专门为了技术上新或大幅改良的产品或制程所必须进行的辅助活动.而新技术来源中的「委托其他单位的研发技术」,「取得无形(不具体)的技术」及「取得有形(具体)的技术」三项属於「购买技术」.
  有技术创新活动之企业中,曾推出技术上新或大幅改良的产品,或曾使用技术上新或大幅改良的制程者,称之为「成功的技术创新」企业.但所谓新产品或新制程,仅对企业而言,并不一定针对整个市场.
  根据此次技术创新调查(TTIS-1)结果,我国员工人数在20人以上之企业中,有50%企业在八十七至八十九年间曾有过技术创新活动,其中制造业与服务业分别为51%与49%.若以企业员工人数加权计算,有技术创新活动之比例为64%,制造业与服务业分别为68%与59%.
  八十七至八十九年间,我国20人以上企业有28%曾推出技术上新或大幅改良产品,33%曾使用技术上新或大幅改良的制程.和已公布CIS3调查结果的国家相比,在推出技术上新或大幅改良的产品方面,低於芬兰(35%),法国(33%),高於英国(18%).在使用技术上新或大幅改良的制程方面,则高於芬兰(24%),法国 (23%),英国(15%),此与我国企业优良之制造能力相符合.
  曾推出技术上新或大幅改良产品的企业中,其产品市场以台湾地区为主,而以大陆为主要市场之企业则占不到一成的比例.此一结果在制造业与服务业间差异极大,制造业有超过一半的企业其主要市场不在台湾,但服务业则有近九成的企业其主要市场在台湾,显示我国制造业较服务业面临较高程度的国际竞争压力.此外,我国制造业推出对公司而言为技术上新或大幅改良的产品收入占营业额之比例为 17.9%,远高於推出对市场而言为技术上新或大幅改良产品之比例(7%).
  我国八十九年20人以上企业投入技术创新活动的经费为新台币 563,861百万元,占当年20人以上企业营业额2.8%,其中制造业占其营业额为4.1%,服务业为1.8%.与OECD科技计分板(OECD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dustry Scoreboard 2001)相较,制造业次於瑞典,瑞士,丹麦,波兰,芬兰,德国等国,但高於欧盟平均值.服务业的比例则次於冰岛,丹麦,英国,瑞典,挪威,德国,奥地利,芬兰,爱尔兰与欧盟平均值.
  在有技术创新活动的企业中,投入公司内研发活动的经费占技术创新活动经费的27%,购买技术的经费占技术创新经费的42%,显见国内企业新技术的来源较偏重购买技术.如将制造业及服务业分开来看,制造业购买技术经费占技术创新经费38 %,自行研发经费占30%,两者经费比例差异并不大;服务业购买技术经费占技术创新经费50%,自行研发占21%,在技术来源方面较制造业更依赖以购买方式取得.
  中小企业受到规模限制,其技术创新活动往往需要透过和其他企业(或机构)的合作,我国中小型制造业和其他企业(或机构)合作从事技术创新活动计画所占之比例约为13.9%,与荷兰相近,略高於奥地利,法国及欧盟平均值.
  根据调查,6人以上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时,其主要资讯来源为客户或消费者,其次为公司内部,再次是设备材料或软体供应商,而来自政府,学术及研究机构方面的资讯最少,显示政府,学术界或研究机构与产业界之互动有待加强.至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受阻的因素中,以缺乏适当技术或研发人员的比例为最高,其次为经济风险过高.
  由台湾地区第一次技术创新调查结果,初步获得的资讯如上,之后针对资料库可做更深一层的经济面分析,以了解其经济层面的意义,更加彰显技术创新对台湾的重要性.台湾开发创新技术虽有其限制,但业者应要放大视野,藉助国际合作力量亦可能帮助自己提升创新能力.台湾业界欲提升自己,必须着眼全球.在行动上则是要追求创新,才能永续经营.台湾业界更要切记,应忘记过去成功的经验;在产业生态瞬息万变的当头,以往可以成功的模式,未来未必就可以适用.可以靠生产在短期内增大营收,却无实质研发能力的业者,或许现在尚可以生存,不用数年就可能在面临完全丧失竞争力的窘境.因此,各产业应了解自己的定位而能与其他国家做比较,能有求创新的动力,促使台湾经济发展更加蓬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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