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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沟通典型案例:奔驰汽车被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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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沸沸扬扬的"砸奔驰事件"在国内外凡响不小。从2001年12月中旬到2002年3月下旬,在整整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中国的媒体几乎都被发生在武汉的“砸奔驰”车事件所深深吸引,并为之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道。武汉一位姓王的先生买了奔驰后,发现车子存在故障,多次与奔驰公司交涉要求换车遭到拒绝,王先生一怒之下决定砸了奔驰汽车。这是奔驰在中国被砸的第二辆车。之后,又陆续有北京、深圳的消费者表示也要将“百病缠身”的奔驰车砸掉。在这一事件过程中,还先后出现了武汉“老牛拉奔驰游街”、深圳“纤夫”拉奔驰的“奇景”。该事件甚至引起德国本土媒体的关注,法兰克福评论报记者专程采访了被砸奔驰车车主并发表《王先生和他的奔驰车》的报道。

  令人遗憾的是,奔驰公司在这一事件中的表现与其作为国际知名品牌的形象严重不符。奔驰公司多次就砸车事件发表声明,所有声明都含有对消费者的指责,并对消费者行为做了令人难以接受甚至反感的定性。第一辆奔驰被砸后,奔驰公司的声明是:"极端的、没有必要的行为"、"非理性的而且无意义的举动"、"不必要且侵害我公司的权益的行为"。几顶大帽子盖下,又没有实质性的解决措施,连旁观者都看不下去。在第二辆奔驰被砸后,奔驰的指责几乎升级为外交恐吓:"希望王先生的行为不会给正在进行国际化的中国造成不良影响。"

  在危机事件中完全不从他人角度考虑,既没有任何承担责任的姿态表示,又拒绝与消费者和公众进行坦诚沟通,奔驰给人的联想只有店大欺客和蛮横自负。一个明显的公众沟通败笔便是:奔驰公司没有派专业公关人员及公司管理层出面与消费者进行充分沟通,而改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人员与

消费者接触。在其发布的多份声明中,不是生硬的专业技术词语,就是运用法律词语对用户无端指责和威胁,使公司很快在公众中形成难以磨灭的傲慢自负的形象,结果使自己为解决这一事件做的很多努力都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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