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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经济

创意经济
创意经济的逻辑
作者:姜奇平  出处:互联网周刊  发布时间:2006-3-29

  我们今天所说的创意经济,不属于现代性经济,而属于后现代性经济,即信息化经济

  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当我们提出“创新型国家”时,创新的背景含义,在国际上正在发生更新换代式的升级。创意在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突显,尤其在以人为本、艺术化创造方面,体现了从技术创新到人文创新的话语转变。重视人文创新对技术创新发挥的基础作用,有利于全面建设创新型国家。  

  创新的经济学基础的改变

  信息化这一新现代化条件,使传统“创新”概念中隐含的“创意”内涵,越来越被作为创新的主流含义突出起来:从创新的内容来看,创意更强调创新的人文内涵,创新不光是针对中间生产手段和工具的技术创意,而且是对人的意义和价值的创造性响应;从创新的方式来看,一方面更加强调创意是原生态的创新,一方面更加强调创意是“活”的创新。对创新的生命有机性方向的强调,使全球创新潮流,呈现出哈佛商学院教授罗布·奥斯汀所说的从“工业化制造”向“艺术化创造”的转变。创造而不是制造、艺术化而不是工业化,成为创新的新意所在。

  创新是“体”还是“用”?在工业化条件下,熊彼特已谈到创新的作用。但创新对于工业化来说,还只是“用”,而不是“体”。也就是说,创新只是工业化的一种手段,是理性实现自身的手段。在信息化条件下,创新具有了新的意义,即“体”上的含义:创新本身是目的性的,是生命进化本身。

  哈佛商学院教授罗布·奥斯汀指出:“当商业变得更为依赖知识来创造价值时,工作也变得更像是艺术。”“艺术”这个隐喻,在这里代表着对“理性”(“经济人”隐喻)这个现代性范畴的突破。奥斯汀的意思是,当商业基础从现代性的“物质资本”,转向后现代性的“知识”后,经济范畴的基础就从“理性”转向了 “艺术”。理性范畴内物性的创新,就必然转向“艺术”范畴内生命性的创新

。艺术在这里,更多代表着人的精神本身。这就是“创意”问题的根子。

  如果说现代性意义上的创新,主要是心物二元对立的科技意义上的创新;那么后现代性(信息化)意义上的创新,更多是打破心物二元论后科技与人文结合意义上的创新。

  我们一旦承认在经济学前提假设上,创意问题就出了“科学主义”和理性经济人这个“圈”。那么对以下一系列推论之出圈,就会不再奇怪了。创意经济实际上意味着,从以效用为重心的经济,转向以价值为重心的经济;从以理性资本(包括物质资本与公共知识[即物化知识])为基础的经济,转向以活性资本(包括知本 [即个人知识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精神与潜意识资本)为基础的经济;从以机械组织和制序为基础的经济,转向以有机组织和活的制序为基础的经济。

  创意从本质上说,是感性生产,它之日渐重要,是对作为理性代名词的生产本身(鲍德里亚说的“生产之镜”)的一个扬弃。创意作为与理性生产相对的感性生产,越来越从分工异化的精英创意,转向全面发展的草根创意;从以生产为中心的创意转向生活方式主导的创意;从理性的机械工程行为转向演进的生物进化行为。这就从整体上超越了现代性的创新境界。

   创意的实证解释

  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子的呢?我们不妨用上述的“大胆假设”,小心解释一下常规难以解释的创意现象,看我们的理论是否具有解释力。

  (一)、创意是人本价值导向的创新——创新内涵的人文化

  1、产品差异性:价值与效用的区分

  后现代经济的第一位的特点就是定制。定制与工业化大规模生产相对,表现出以异质性价值为基础的产品差异性。凯夫斯《创意产业经济学》指出一个现象,创意性产品的特性、基调、风格“独立于购买者对产品质量评估之外”,“当存在横向区别的产品以同样的价格出售时,人们的偏爱程度是不同的”。主要由创意决定的产品差异性,对创造高附加值的贡献,远远超过产品质量的贡献。这是因为,创

意的本质,就是捕捉满意和快乐。而快乐在人均3000美元收入临界点之后,不再以效率为依据,而转以异质性、差异性、不可通约性、个性这些反效率的尺度为标准,这种反效率的尺度,是创意产品的“质量控制标准”。

  2、利益最大化:从效率优先到价值优先

  凯夫斯《创意产业经济学》指出的又一特殊现象是,创意产业人员关注的“往往并非利益最大化问题”。答案还是在价值与效用的区分上。

  奚恺元的实证研究表明,在人均3000美元收入地区,效用与价值的相关度下降到2%以下。此时,企业甚至经济的性质,发生质的变化。此前,经济是以效率为核心的,利益最大化,实质表现为效用最大化;此后经济转向兼顾效能和价值(诸如公正),效用最大化就逐步受到价值最大化的挤压,表现在文化理念对消费者估价的影响加大上。创意正好作用于这一区间。

  3、熟练:对价值的整体直观把握

  凯夫斯《创意产业经济学》还发现一个现象:对创意活动,消费者更加偏好使用具有多种技能全面发展的熟练人员,而不看好只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员。用创意经济学中的人文价值理念可以很好解释这一点。消费者要求创意者具有多种技能,这是针对价值,而不是针对效用的。因为分工专业化,虽然在涉及效率的领域,具有相对优势,但在创意要求的价值整合领域,并无所长。

  (二)、创意是生物进化方式的创新——创新方式的人文化

  5、艺术化管理:对科学管理的超越

  对创意来说,仅有科学管理是不够的。当创新在内容上体现出更多人本化价值特点时,创新方式相应就会更多地转向“艺术化创造”。与“工业化制造”相比, “艺术化创造”(也就是创意经济的生产活动)不像机器运动,而像生物运动。比如它体现出更多的自发性的特点。创意是自然而然的,要求自然放松、水到渠成。以最大化理性为理念的管理,对创意是不适用的,它要求更人性化的管理。

  6、仿生制度:像有机体那样学习

  创意日

益成为创新的源动力,这对组织和制度提出了特殊的变革挑战,要求组织具备更多有机体的生物特征,要求制度成为一个学习演进过程。创意要求生产组织成为有机共同体,而不是原子式的契约组织。创意型组织要求简化合同,充分利用组织的有机资本和信誉度等“有机的”资源,来降低合作的交易费用。例如,信任从本质上来说,就不是一种“科学”的资源,而是“有机”的资源,是用来化简复杂的“有机”资本。凯夫斯在《创意产业经济学》中重点讨论了这方面的问题。在创意经济中,制度不是僵化的理性的形式,而是在有限重复博弈中学习演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形成有限理性,既不像绝对理性那样僵化,也不像单纯的经验那样不确定。

  总的看,创意的特殊性在于,由于价值的非异化特性,引起生产及组织的有机的、复归的特性。创意越来越成为创新的内在活力源泉所在。国家创新、企业创新,归根结底,是社会组织的有机化过程,而创意是更基础层面的社会有机化。离开了创意基础的国家创新、企业创新,只能导向工具理性的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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