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专利 > 版权 >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投资管理方式

投资管理方式

一、新闻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

(1)管理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出版单位设立和变更(审核)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互联网出版

(1)管理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互联网出版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核)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动漫和互联网游戏

(1)管理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出版及互联网出版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核)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出版物印刷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印刷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外商投资印刷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准),印刷内部资料性宗教出版物的,须同时由省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审批)

印制境外委托印刷的出版物和印刷品(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印刷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外商投资印刷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印制宗教用品(核准)

印制境外委托印刷的出版物和印刷品(备案)

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图书、报纸、期刊批发、零售和连锁经营

(1)管理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出版物批发、零售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核)

全国性图书、报纸、期刊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核)

地方性图书、报纸、期刊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像制作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和变更(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

(1)管理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复制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核)

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音像媒体非卖品(核准)

复制境外委托加工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音像制品批发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

(2)行政许可事项:

设立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审批)

设立从事音像制品分销业务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电子出版物批发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出版物批发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文化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设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审批)

设立从事音像制品分销业务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审核)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二、广播、电视、电影服

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广播电视台设立(审批)

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

广播节目制作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备注:新建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设,需由市政府投资主

管部门核准。)
电视节目制作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

国产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

国产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审查)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备注:新建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设,需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电影制作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

电影制作单位设立,领取《摄制电影许可证》(审批)

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经批准后摄制电影片,应当事先到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领取一次性《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审批)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须领取一次性《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服务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骨干网络服务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

本市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

有线广播电视接入网络、视频点播服务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有线电视网点播)(审批)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宾馆饭店点播)(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

卫星广播电视接收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工业促进局

(2)行政许可事项:接收卫星传输的电视节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

电影发行与放映

(1)管理机关:国家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文化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许可)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电影院和院线建设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建设、建造电影院(审批)

以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的方式建设、改造电影院(批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三、文化艺术服务

文艺创作与表演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无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文物及文化保护

开办文物商店、举办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1)管理机关: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

(2)行政许可事项:

文物商店的设立(审批)

文物拍卖许可证(审批)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核)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利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

(1)管理机关:国家文物局、文化部、北京市文物局

(2)行政许可事项:
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备注:拍摄市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由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无

举办私立博物馆及建设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文物局

(2)行政许可事项:博物馆核准登记(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备案

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博物馆、保管所、辟为参观游览的场所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文物局

(2)行政许可事项:博物馆核准登记(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核准(备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重

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博物馆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文物局

(2)行政许可事项:博物馆核准登记(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备注:部分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博物馆,也被列为旅游区(点),纳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

专业性社会团体

(1)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北京市民政局

(2)行政许可事项:社会团体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备案

四、网络文化服务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1)管理机关:文化部、信息产业部、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行政许可事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备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核准

五、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旅行社

(1)管理机关:国家旅游局、北京市旅游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审批)

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审批)

国际旅行社设立(审批)

经营组织我国公民到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资格许可(审批)

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备案

室内娱乐活动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文化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开办娱乐场所批准(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备案
娱乐场所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

事项: 开办娱乐场所(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游乐园

(1)管理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等

(2)行政许可事项:无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备注:大型主题公园的固定投资项目管理由国务院核准。)

休闲健身娱乐活动

(1)管理机关: 北京市体育局

(2)行政许可事项: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其设立站点(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六、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

文化用品制造(墨锭)

(1)管理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市环保局、区县环保局等

(2)行政许可事项: 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高档纸及纸板制造

(1)管理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市环保局、区县环保局等

(2)行政许可事项: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手工纸制造(宣纸)

(1)管理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市环保局、区县环保局等

(2)行政许可事项: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信息化学品制造(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制造)

(1)管理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市环保局、区县环保局等

(2)行政许可事项: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七、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收藏品(文物)批发及零售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文物局、北京海关

(2)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设立文物商店(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美术品批发及零售

1.外商投资企业

(1)管理机关:商务部、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文化局

(2)行政许可事项: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2.一般美术品批发、零售企业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无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首饰、工艺品批发

1.外商投资企业

(1)管理机关:商务部、北京市商务局

(2)行政许可事项: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八、软件及计算机服务

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

(1)管理机关:公安部

(2)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证(核发)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九、设计策划

工程勘察设计

(1)管理机关: 建设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工程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规划管理

(1)管理机关:建设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十、其他文化服务

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广告业

(1)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北京市工商局

(2)行政许可事项:

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应取得《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或批复)》;
其他广告企业根据其经营范围的不同,应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烟草广告发布许可证》、《户外广告登记证》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会议及展览服务

(1)管理机关:商务部、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贸促会

(2)行政许可事项:

举办展览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分级审批)

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备注:会展中心建设:核准。)


[1] 音像制品批发,包括音像制品的批发和出口。

[2] 休闲娱乐活动,指面向社会开放

的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和其他体育娱乐场所的管理活动。

[3] 其他娱乐活动,指各种形式的彩票活动,以及公园、海滩和旅游景点内小型设施的娱乐活动。

[4] 其他计算机服务,指为客户提供计算机使用,并配有技术人员指导和管理的服务活动;为客户提供计算机上网场所的管理;计算机咨询及其他未列明的计算机服务。

[5]其他软件服务,指特定客户提供的软件服务,以及与软件有关的咨询等活动。

[6]工程勘察设计,指建筑施工前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查和工程设计等活动。

[7]规划管理,指对区域和城市、集镇、村庄的规划,以及其他规划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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