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投资管理方式
投资管理方式
一、新闻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
(1)管理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出版单位设立和变更(审核)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互联网出版
(1)管理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互联网出版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核)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动漫和互联网游戏
(1)管理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出版及互联网出版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核)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出版物印刷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印刷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外商投资印刷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准),印刷内部资料性宗教出版物的,须同时由省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审批)
印制境外委托印刷的出版物和印刷品(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印刷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外商投资印刷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印制宗教用品(核准)
印制境外委托印刷的出版物和印刷品(备案)
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图书、报纸、期刊批发、零售和连锁经营
(1)管理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出版物批发、零售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核)
全国性图书、报纸、期刊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核)
地方性图书、报纸、期刊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音
像制作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和变更(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
(1)管理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复制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核)
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音像媒体非卖品(核准)
复制境外委托加工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音像制品批发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
(2)行政许可事项:
设立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审批)
设立从事音像制品分销业务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电子出版物批发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出版物批发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文化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设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审批)
设立从事音像制品分销业务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审核)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二、广播、电视、电影服
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广播电视台设立(审批)
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
广播节目制作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备注:新建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设,需由市政府投资主
管部门核准。)
电视节目制作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
国产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
国产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审查)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备注:新建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设,需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电影制作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
电影制作单位设立,领取《摄制电影许可证》(审批)
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经批准后摄制电影片,应当事先到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领取一次性《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审批)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须领取一次性《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服务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骨干网络服务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
本市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
有线广播电视接入网络、视频点播服务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有线电视网点播)(审批)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宾馆饭店点播)(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
卫星广播电视接收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工业促进局
(2)行政许可事项:接收卫星传输的电视节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
电影发行与放映
(1)管理机关:国家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文化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许可)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电影院和院线建设
(1)管理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建设、建造电影院(审批)
以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的方式建设、改造电影院(批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三、文化艺术服务
文艺创作与表演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无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文物及文化保护
开办文物商店、举办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1)管理机关: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
(2)行政许可事项:
文物商店的设立(审批)
文物拍卖许可证(审批)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核)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利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
(1)管理机关:国家文物局、文化部、北京市文物局
(2)行政许可事项:
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备注:拍摄市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由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无
举办私立博物馆及建设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文物局
(2)行政许可事项:博物馆核准登记(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备案
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博物馆、保管所、辟为参观游览的场所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文物局
(2)行政许可事项:博物馆核准登记(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核准(备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重
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博物馆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文物局
(2)行政许可事项:博物馆核准登记(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备注:部分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博物馆,也被列为旅游区(点),纳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
专业性社会团体
(1)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北京市民政局
(2)行政许可事项:社会团体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备案
四、网络文化服务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1)管理机关:文化部、信息产业部、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行政许可事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备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核准
五、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旅行社
(1)管理机关:国家旅游局、北京市旅游局
(2)行政许可事项:
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审批)
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审批)
国际旅行社设立(审批)
经营组织我国公民到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资格许可(审批)
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备案
室内娱乐活动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文化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开办娱乐场所批准(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备案
娱乐场所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
事项: 开办娱乐场所(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游乐园
(1)管理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等
(2)行政许可事项:无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核准(备注:大型主题公园的固定投资项目管理由国务院核准。)
休闲健身娱乐活动
(1)管理机关: 北京市体育局
(2)行政许可事项: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其设立站点(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六、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
文化用品制造(墨锭)
(1)管理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市环保局、区县环保局等
(2)行政许可事项: 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高档纸及纸板制造
(1)管理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市环保局、区县环保局等
(2)行政许可事项: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手工纸制造(宣纸)
(1)管理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市环保局、区县环保局等
(2)行政许可事项: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信息化学品制造(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制造)
(1)管理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市环保局、区县环保局等
(2)行政许可事项:许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七、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收藏品(文物)批发及零售
(1)管理机关:北京市文物局、北京海关
(2)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设立文物商店(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美术品批发及零售
1.外商投资企业
(1)管理机关:商务部、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文化局
(2)行政许可事项: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2.一般美术品批发、零售企业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
:无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首饰、工艺品批发
1.外商投资企业
(1)管理机关:商务部、北京市商务局
(2)行政许可事项: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八、软件及计算机服务
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
(1)管理机关:公安部
(2)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证(核发)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九、设计策划
工程勘察设计
(1)管理机关: 建设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工程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规划管理
(1)管理机关:建设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十、其他文化服务
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1)管理机关: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2)行政许可事项: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广告业
(1)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北京市工商局
(2)行政许可事项:
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应取得《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或批复)》;
其他广告企业根据其经营范围的不同,应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烟草广告发布许可证》、《户外广告登记证》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
会议及展览服务
(1)管理机关:商务部、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贸促会
(2)行政许可事项:
举办展览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分级审批)
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备案(备注:会展中心建设:核准。)
[1] 音像制品批发,包括音像制品的批发和出口。
[2] 休闲娱乐活动,指面向社会开放
的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和其他体育娱乐场所的管理活动。
[3] 其他娱乐活动,指各种形式的彩票活动,以及公园、海滩和旅游景点内小型设施的娱乐活动。
[4] 其他计算机服务,指为客户提供计算机使用,并配有技术人员指导和管理的服务活动;为客户提供计算机上网场所的管理;计算机咨询及其他未列明的计算机服务。
[5]其他软件服务,指特定客户提供的软件服务,以及与软件有关的咨询等活动。
[6]工程勘察设计,指建筑施工前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查和工程设计等活动。
[7]规划管理,指对区域和城市、集镇、村庄的规划,以及其他规划活动。